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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深圳市奥圣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
乙方:
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,创制知名品牌,达到双赢的目的,本着合法、公正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,签订此代理协议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代理区域、业务项目、价格、期限:
1、甲方授权乙方在
省
市(地区) 县全权代理甲方所有业务项目。凡在该地区发生的业务,包括甲方已建立的业务均由乙方负责经营。
2、业务项目
(1)甲方“让世界了解你HTTP://WWW.COL888.COM”网站会员业务;
(2)甲方“让世界了解你HTTP://WWW.COL888.COM”网站广告业务;
(3)甲方“让世界了解你HTTP://WWW.COL888.COM”网站视频业务;
(4)甲方“让世界了解你HTTP://WWW.COL888.COM”网站下级代理商发展业务;
(5)甲方域名注册、网站空间、网站建设、软件开发业务;
(6)甲方招商引资、项目投融资咨询策划业务;
(7)其它产品 。
3、甲方给予乙方代理价格为:甲方对外公开报价
折优惠
4、乙方代理期限 年,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
年 月
日止。合作期满后,双方满意可续约。
二、双方责任、权利:
(一)甲方责任、权利:
1、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,乙方成为甲方在
省
市 县的合法总代理商,乙方总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未通过乙方自行开拓其在此区域业务。
2、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各类业务协助支持,一定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,提供各类业务相关资料和文案;
3、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各类业务项目的后期服务支持,严格按照甲方各项业务项目服务条款 服务。
4、甲方保证各项业务项目的服务质量,并协助乙方搞好代理区域业务市场开拓工作。
(二)乙方责任、权利:
1、在授权代理区域内依法经营,必须正确引导客户产生业务服务,不得过分夸大和采用不正当手段,不得损害甲方品牌及企业形象。
2、未经甲方许可,乙方不得擅自到代理区域以外开拓业务。
3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,有权自行设立代理商、分销商。
4、乙方在开展业务项目过程中,如遇一些在甲方规定范围之外的特殊业务项目,乙方需得及时知会甲方,不得擅作处理。
三、代理要求:
1、甲方给乙方 3
个月的试运行期,试运行期内乙方每月业务量不少于
元RMB,如未能完成此任务,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。
2、乙方试运行期满后。自第 4
个月起,乙方每月业务完成量须达到
元RMB,如连续
个月未能完成业务指标,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总代理权,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代理商或开拓相关业务。
3、乙方如被甲方终止代理权,甲方视乙方为一般兼职业务代表,乙方仍可开展甲方业务项目。
四、付款及结算方式:
1、甲乙双方争取有效的付款结算方案,付款方式为现金、电汇、银行转帐等。
2、乙方汇款后应将签字盖章的电汇单凭证传真到甲方。
3、甲方收到乙方电汇凭证传真后
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相关服务条款提供服务,并及时通知乙方。
五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,应本着友好、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。如达成新的共识,应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后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
乙方
代表:
代表:
日期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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